樂展智能設備制造(山東)有限公司智能城市公共設施及智能標識項目(一期)環(huán)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第二次公示
一、項目概況
樂展智能設備制造(山東)有限公司擬在山東寧陽經濟開發(fā)區(qū),泰山大道以東,魯義姑大街以北,建設智能城市公共設施及智能標識項目,項目總投資17000萬元,總占地面積40000m2,該項目共分兩期建設。其中,一期利用現(xiàn)有閑置廠房進行產品生產線建設,同時配套建設環(huán)保及其他輔助設施,設計年產5000套智能垃圾分類柜體、5000套智能公交車站亭及10000套標識設施。二期新建1座生產廠房,1座智能APP研發(fā)中心,設計年產5000套智能垃圾分類柜體、5000套智能公交車站亭及10000套標識設施。本次僅對一期進行環(huán)境影響評價,項目一期投資10000萬元,一期建筑面積17000m2。項目勞動定員100人,實行三班三運轉工作制,每班工作8小時,年工作300天。項目建設周期約6個月。
經查找《產業(yè)結構調整指導目錄(2019年本)》,本項目不屬于鼓勵類、限制類和禁止類,屬于允許類建設項目。項目使用的設備沒有國家規(guī)定淘汰的設備,其建設符合國家有關產業(yè)政策,建設可行。
二、擬建項目“三廢”治理措施及環(huán)境影響
該項目在生產過程中有各類污染物排放,對環(huán)境造成一定影響。對周圍環(huán)境的主要影響有:
1、廢氣
(1)有組織廢氣
切割廢氣、焊接廢氣、打磨廢氣,均經集氣罩收集,采用濾筒除塵器處理后,由1#排氣筒(高20m、內徑0.9m)排放。調漆廢氣、危廢暫存間廢氣、烘干(晾干)廢氣,均經負壓收集,同經水旋式水簾噴漆柜處理的噴漆廢氣,一起通過“濾筒除塵+活性炭吸附脫附+催化燃燒”處理后,由2#排氣筒(高20m、內徑1.2m)排放。噴塑廢氣經負壓收集,采用“旋風+濾筒除塵器”處理后,由3#排氣筒(高20m、內徑0.3m)排放。烘烤固化廢氣經集氣罩收集,采用二級活性炭吸附處理后,由4#排氣筒(高20m、內徑0.3m)排放。金屬字焊接廢氣、PVC板雕刻廢氣,均經集氣罩收集,采用濾筒除塵器處理后,由5#排氣筒(高20m、內徑0.3m)排放。亞克力板雕刻廢氣,經集氣罩收集,采用二級活性炭吸附處理后,由6#排氣筒(高20m、內徑0.3m)排放。
擬建項目有組織廢氣經合理治理后,1#、3#、5#排氣筒排放的顆粒物可以滿足《區(qū)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》(DB 37/2376-2019)表1 一般控制區(qū)、《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》(GB 16297-1996)表2 二級標準的要求。2#排氣筒排放的二甲苯、VOCs可以滿足《揮發(fā)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5部分:表面涂裝行業(yè)》(DB37/2801.5-2018)表2標準的要求。4#排氣筒排放的VOCs可以滿足《揮發(fā)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5部分:表面涂裝行業(yè)》(DB37/2801.5-2018)表2標準的要求;SO2、NOx、顆粒物可以滿足《工業(yè)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DB 37/2375-2019)、《區(qū)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》(DB 37/2376-2019)表1 一般控制區(qū)的要求。6#排氣筒排放的VOCs可以滿足《揮發(fā)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7部分:其他行業(yè)》(DB37/2801.7-2018)表1 II時段標準的要求。
(2)無組織廢氣
擬建項目無組織廢氣主要為生產車間、危廢暫存間等未被收集的廢氣,主要污染物包括顆粒物、VOCs、二甲苯等。經采取合理措施后,預計預計項目廠界顆粒物可以滿足《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》(GB16297-1996)表2 無組織排放控制濃度限值的要求;二甲苯可以滿足《揮發(fā)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5部分:表面涂裝行業(yè)》(DB37/2801.5-2018)表3標準的要求;VOCs可以滿足《揮發(fā)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5部分:表面涂裝行業(yè)》(DB37/2801.5-2018)表3標準、《揮發(fā)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7部分:其他行業(yè)》(DB37/2801.7-2018)表2標準的要求。另外,項目對VOCs無組織排放的控制和管理在滿足《揮發(fā)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》(GB 37822-2019)的要求后,預計本項目無組織廢氣對周圍環(huán)境空氣的影響較小。
采取以上措施后,擬建項目排放廢氣污染物對周圍環(huán)境影響較小。
2、廢水
項目廠區(qū)排水采用雨污分流、清污分流的方式。雨水經廠區(qū)雨水管線收集后,經園區(qū)雨水管網(wǎng)排入海子河。擬建項目水簾噴漆廢水經絮凝除渣后循環(huán)使用,每年更換一次,作為危廢合理處置;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,由環(huán)衛(wèi)部門定期清運,不外排。
3、固廢
項目一般固廢主要為下腳料、打磨粉塵、除塵器下灰、廢催化劑、廢濾筒(未沾染漆渣)、生活垃圾。其中,下腳料、打磨粉塵、除塵器下灰,全部外售至廢品回收站;廢催化劑返回生產廠家,綜合利用;廢濾筒(未沾染漆渣)、生活垃圾,由當?shù)丨h(huán)衛(wèi)部門定期清運。項目危險廢物主要為不可回收再利用的廢包裝材料、廢漆渣、廢濾筒(沾染漆渣)、水簾噴漆廢水、廢潤滑油、廢活性炭,均委托有相關危廢處理資質的單位進行合理處置。項目固體廢物均得到妥善處置,不會產生二次污染。
4、噪聲
本項目噪聲主要來源于設備運行,主要噪聲源為切割機、開槽機、切管機、電焊機、打磨機、風機、泵類等,其噪聲源強約為70~90dB(A)。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,并采取基礎減振、隔聲等措施后,經合理布局、距離衰減后,經預測,項目廠界噪聲值能夠滿足《工業(yè)企業(yè)廠界環(huán)境噪聲排放標準》(GB12348—2008)3類標準的要求,預計廠界噪聲對周圍環(huán)境影響較小。
5、環(huán)境風險
本項目設置了風險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,若發(fā)生風險事故,及時啟動風險應急預案,將事故影響程度減少到最低。在建設單位嚴格落實各項風險防范措施和風險應急預案的前提下,工程環(huán)境風險可防可控,處于可接受水平。
三、建設單位名稱及聯(lián)系方式
評價機構:樂展智能設備制造(山東)有限公司
聯(lián) 系 人:張新明
聯(lián)系電話:13515387656
郵 箱:sdlzbs@163.com
地 址:山東寧陽經濟開發(fā)區(qū),泰山大道以東,魯義姑大街以北
四、承擔環(huán)境影響評價工作的機構名稱和聯(lián)系方式
評價機構:泰安蔚然環(huán)??萍加邢薰?/span>
聯(lián) 系 人:劉工
聯(lián)系電話:0538-8586037
郵 箱:hp9954@163.com
地 址:泰安市長城路北首
五、征求意見的公眾范圍
本項目征求意見的公眾范圍包括擬建項目所在位置周邊3公里范圍內的各單位和居民。
六、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及公眾意見表
本次公示希望得到您對項目建設的態(tài)度,包括與本項目環(huán)境影響和環(huán)保措施有關的建議和意見等。
七、公眾提出意見的方式和途徑
公眾對建設項目有環(huán)境保護意見的,在項目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以電話、書面、電子郵件等方式向樂展智能設備制造(山東)有限公司反映,并留下您的主要聯(lián)系方式,以便我們及時和您取得聯(lián)系。
八、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
公眾對本項目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為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。
公告發(fā)布單位:樂展智能設備制造(山東)有限公司
發(fā)布日期:2020年11月23日